三峽祖師廟近十年來風波不斷,世人多感困惑,其實問題焦點僅有二端:即藝術認知的差距和利益爭執。
民國卅六年,祖師廟重建伊始,參與士紳不乏日據時期總督府培育出來的高等知識菁英,對醫學、教育服務人生的理念具有共識,因此,重建初期人才、經費拮据,都能同心籌謀,不計私利。當時,李梅樹先生已在台、日藝術界嶄露頭角,鄉紳自然把「藝術殿堂」的重任託付他,而令人激賞的是李教授真的發揮了長才與毅力,卅六年間,不取分毫的犧牲奉獻,終於把信眾的期望呈獻眼前。
爾後,鄉紳耆宿接踵凋逝,少數覬覦利益者趁機補位,結黨把持,蔚成「多數」。羽翼既成,即公然背棄李教授籌策多年的藝術風格,藉口節省經費,遣離資深藝師,草率對外發包粗劣的雕刻品,意圖魚目混珠;甚至不顧眾多藝術專家的反對,執意在中殿外圍加設石欄干,建材採用與本土觀音石(產自觀音山)絕異的福建青斗石、嚴重破壞既有藝術風格的完整。
今年第八屆董事會順利改組,主事者卻仍採循蠻幹老套,藉口辦理法人變更登記,修訂章程,削奪信徒大會權益;藉口整理稽延多時的建材而強行裝施早先被凍結停工的劣質木雕;又藉口青斗石質材優於觀音石,準備強裝那批購自大陸的建材。董事會成立已半年,依據章程規定,應召開信徒常年大會,報告預算、決算及事業計畫,迄今未見信息。上屆五年的財務報表也未經董事會審查處理;上屆秘書應得十五個月薪資,業經董事會通過補發,常務監事李水源竟執意阻撓不蓋章,董事長也藉此任其延宕。
由於本屆董事會仍採排斥李梅樹藝術路線的作風,珍愛藝術價值的弱勢族群只有冀求政府以「文化資產保存法」來保衛三峽祖師廟的藝術價值。該廟未完成部分約剩四分之一,已完成的俱是國寶級的雕刻精品,每逢假日遊客如潮,廟方如能善用資源,未完工程的經費應不難籌措,即或章程提示的重要任務:舉辦文化、體育及社會公益事業、慈善救濟等,也可積極進行。希望寺廟法人的主管單位-台北縣政府能予以有效率的督導,使三峽祖師廟的「藝術殿堂」確能成為當代台灣人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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