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國寶 李梅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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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祖師廟官司纏訟 前景未卜
重建方向兩派意見不合鬧上法庭 司法審判藝術難論斷
郭石城|中國時報/北基宜花綜合新聞∣1997年7月21日
  二十日下午,悶熱天氣逼人,兩位喜愛藝術、來自德國的遊客走進祖師廟,只見義務導覽李景光戴著斗笠,以流暢英語揮汗解說,聽得兩位遠方遊客時而開懷大笑、時而沈思賞析,這樣和諧的中外文化交流畫面,是祖師廟假日常見景觀。

  藝術是沒有國界的,祖師廟因建築雕刻匠心獨運,素有「東方藝術殿堂」美譽,逢例假日就吸引來自國內各地遊客,即使是國外遊客到了三峽鎮,沒有參觀祖師廟雕刻師傅嘔心瀝血傑作,也會感到遺憾。

  祖師廟供奉清水祖師(俗名陳昭應,為明朝護國公),是國內蓋得最久的廟宇,從民國三十六年施工迄今剛好半世紀還沒完工,而且什麼時候完工沒人能斷言。這座由畫家李梅樹主持改建的廟宇,一刀一斧都出自名家雕鑿,儼然已是一座雕刻博物館。

  只是令國人引以為傲的藝術殿堂廟宇,最近卻鬧上法院打起官司,成了國內第一件宗教藝術官司。訴訟原由雖是董事李石為爭取合法董事地位聲請變更祖師廟財團法人組織,真正用意卻是為了延續祖師廟原有台灣雕刻本土藝術。

  因為李石是祖師廟第七屆董事中,少數堅持祖師廟重建工作應本諸藝術良知,不應短視近利以發包建廟的董事。不過也因此李石被除了名,李石不忍見祖師廟蓋得四不像,決定興訟討回公道。

  這樁官司關鍵在於李石極力主張,廟方董監事一味引進大陸石欄杆,會破壞祖師廟原有台灣鄉土雕刻特色。因此這樁宗教藝術官司,令板橋地方法院法官張瑜鳳難以評斷,決定擇期至祖師廟勘驗。

  法官要到現場探勘,不只在祖師廟是頭一糟,也是國內藝壇盛事,只是民法雖明定法院可以變更財團法人組織,但司法能介入藝術層面終究有限。法院能裁判部分只有董監事會章程、組織等議題,至於祖師廟的雕刻藝術之美,非法官所能論斷。

  在祖師廟當權的董監事眼中,早日把廟蓋成,比什麼還重要。因此二十多位原來為祖師廟細心雕鑿的師傅,悉數被資遣,目前僅剩下大木工張福松及雕刻師張秋風,繼續雕鑿尚未完工的五十八件裝飾木雕品。

  對絕大數祖師廟董監事而言,廟宇終究是寺廟,祖師廟雕刻品再美,也是寺廟的部分,藝術是比不上宗教重要的;對堅持藝術建廟者、尤其是李梅樹子嗣,少了藝術光環,祖師廟與時下商業化廟宇有何兩樣?

  李梅樹兒子李景光、李景文為了維護文化資產,逢例假日就到祖師廟當義務導覽,一方面介紹祖師廟特有建築風貌及雕刻藝術,同時對廟方主事者持續引進大陸石雕品大加撻伐。

  李梅樹子嗣強勢作為結果,引來地方上兩極看法,有人認為藝術家的子嗣果然氣宇不凡,為了堅持理念有用不完精力,寧可當傻子挨罵也無所謂。這之中還包括高齡七十三歲的李梅樹女婿鄭有財,雖已花白了頭髮,還是經常到廟義務幫參觀團體解說。

  有人卻認為,李梅樹子嗣心態可議,因祖師廟雖由李梅樹主持重建,廟的資產是屬於全體信徒、甚或三峽鎮民所共有,不是李家的。李梅樹子嗣根本是把祖師廟當成家廟在經營,法庭上,廟方律師甚至質疑李家把李梅樹紀念館遷移在祖師廟附近,有營利之嫌。

  種種批判今李梅樹子嗣幾度心寒,李景光上週在法院開庭時就表白,紀念館假日才開放,只要是公益活動團體都不收費,即使收費也僅每人酌收五十元清潔費,主要是希望參觀者不是躲到館內吹冷氣或找「方便」之處,同時藉以維持紀念館基本開消。

  一場祖師廟宗教藝術官司,攪亂了一池春水。鄭有財感慨的說,以前祖師廟窮得連雕刻師傅薪水都發不出去,但大家為了建廟全力奉獻,如今李梅樹已故,祖師廟從建醮後有錢了,原有建廟理想卻被模糊了,甚至有人從中犧牲藝術牟利,怎能不令人慨嘆?

  祖師廟建廟屬財團法人,政府沒有介入著力點,因此藝術資產維護與發揚,只能仰賴李梅樹子嗣及少數堅持藝術風格的董事李石等人。但這股微薄力量能撐多久,沒人知道,眼前是雕刻師傅已逐一凋零遣散,祖師廟以後會被蓋成什麼德性,大概只有祖師爺能預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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