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國寶 李梅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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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藝術大戰 司法難解
郭石城|中國時報/大台北社會綜合新聞∣1997年5月28日
  醞釀多時的三峽祖師廟宗教、藝術大戰,昨天終於搬上法院。按民法規定,法院雖可以變更財團法人組織,司法碰上藝術終究難解,能介入層面有限,祖師廟如何兼顧宗教與藝術發展,還是有賴文建會出面協議輔導,否則這場藝術戰爭可能把文化資產當炮灰葬送。

  祖師廟的文化資產爭議,從三年掌權的董監事聯席會逐一把雕刻師傅遣散,逐漸引進大陸石雕品,就引起李梅樹子嗣不平,認為這種「速食文化」無異把祖師廟特有台灣本土文化破壞殆盡,於是結合有共同理念的董事林金田、李石二人(都已遭除名)不斷反撲。

  但當權者認為,宗教終究是宗教,祖師廟再怎麼碧麗輝煌,祖師廟還是一間廟,如今已蓋了半世紀,再拖下去不知何年何月完工?且引進大陸石雕品並無壞處,大陸石雕品也有人大為讚許,因藝術之見地原本見仁見智。

  同樣傻蛋還包括原董事李石,每次開會不同理念的李石就被視為眼中釘,最後終於連資格都不保。昨天李石就在李景光、李景文、及李梅樹女婿鄭有財陪同下,把藝術之戰延伸至板橋地方法院。

  法院畢竟只作司法裁判,而且變更組織必須是財團法人已到了存續係爭,為維持財團法人或保存財產,法官才會依職權變更。以祖師廟這場宗教藝術官司,法院能介入面僅止董監事會章程、組織等議題,而且聲請人李石本身適格問題也有爭議。

  至於祖師廟的藝術資產、雕刻藝術之美,法官並非專業藝術家,即使找來雕刻藝術家協助評斷也難有定論。

  祖師廟曾是三峽人的驕傲、也是國人少數能向外國人炫耀的文化資產,如今被迫上法院打官司,更難堪的是「文化資產維護法」目前還在立法院睡覺,這場戰役藝術層面顯然著力點不高,祖師廟藝術前景堪憂。


祖師廟小檔案

  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廟西元一七六九年創建,一八三三年因大地震毀塌重建,一八九五年又遭日軍燒燬。台灣光復由文化大學教授名畫家李梅樹主持改建,堅持雕刻藝術理念,一刀一斧都出自名家雕鑿,迄今歷半世紀建廟尚未完成,是全省施工期最長的廟宇。

  漫長建廟歲月,祖師廟鬼斧神功雕刻藝術,成了民間雕刻藝術的總匯,建廟名匠如陳應彬、黃龜理、李松林、林松等大師,都默默的為為祖師廟奉獻了青春及智慧,祖師廟也因而博得「東方藝術殿堂」、或「民間藝術殿堂」美譽。

  祖師廟的美,從華麗、卻又井然有序的石雕、木雕和銅塑所呈現的鮮活歷史人物、栩栩如生的花鳥、人物、山水,足證雕刻師傅不僅展現技藝,更昇華了廟宇雕刻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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