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國寶 李梅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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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地方人士集會研商 祖師廟前建橋問題
多數支持鎮所計畫 李梅樹決再「據理力爭」
聯合報/北縣版│1982年5月15日
  三峽鎮祖師廟前興建的長福橋,到底是人行橋或車輛通行橋較適宜,因祖師廟與鎮公所意見相左,雙方爭執不下,為了免使該橋的縣府補助款一千六百萬元泡湯,地方各界人士近百人昨日舉行座談會,面對面討論,與會人士發言熱烈,經表決大多支持鎮所所提修正案,將送請縣府處理。

  三峽鎮祖師廟建橋所引起的風波,因祖師廟重建委員會主任委員李梅樹與鎮長張秀豐觀點不同,李梅樹建議配合觀光事業發展與維護祖師廟景觀,應興建具有藝術化的人行橋為宜,以免破壞廟埕及環境安寧;而鎮長張秀豐強調,鎮公所是執行機關,而建橋計畫,早經鎮都市計畫委員會及鎮民代表會通過興建為八尺公尺寬、一百廿公尺長可通行車輛的橋樑,配合三峽鎮發展觀光事業及改善市區交通流量,具有長遠經濟價值。

  當李梅樹與張秀豐分別說明他們所持的不同觀點和理由之後,與會人士如前縣議員林進賢、礦工服務站副主任張子雲、農會常務監事卓訓詁、前代表會主席林木欉、台灣客運公司三峽站長王克誠、里長林宗冷、林國品、農會理事長曾世清等紛紛發表意見,最後歸納起來有下列四項方案:

  --照都市計畫位置設計兼及藝術化之車輛通行橋,但不得高於廟埕六十公分。

  --將原長福橋位置向下游移出廟埕,建人行藝術橋。

  --原祖師廟前計畫橋停辦,移至民族街五巷建車輛通行橋。

  --原祖師廟前計畫橋停辦,興建二一一七計畫橋(礁溪至八張、中埔)。

  以上四項方案經提交與會人士圈選表決,結果以第一案贊成最多得廿一票,第二案三票,第三案七票,第四案十七票,最後將以第一案也就是維持鎮公所的原定計畫送交縣府作為參考。

  雖然與會人士表決維持鎮公所的原來建橋計畫,但祖師廟重建委員會主委李梅樹仍持異議,表示將向縣府及有關單位反應,希望能重視祖師廟及三峽舊街古蹟的維護,使三峽鎮能成為真正的觀光地區,三峽鎮才有發展與繁榮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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