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縣長答復說,由於三峽地方上有不同意見,縣政府未將這筆建橋補助款編入預算。請祖師廟負責人與鎮公所多多溝通,不要形成意氣之爭。
林縣長並說,雙方觀點不同,以致有此爭執,鎮公所從開發交通著點,建一座橋從溪北到溪南,成為前往大溪與鶯歌的捷徑,祖師廟從名勝古蹟著點,擔心建橋後周圍景觀被破壞。林縣長認為,可由祖師廟請觀光專家與都市計畫專家共同研究出一個折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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