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國寶 李梅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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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公論
第二個北門?
聯合報/北縣版│1982年4月13日
  三峽祖師廟前建橋風波,已在地方上形成兩派分歧的意見。台北縣政府因此將建橋預算暫時擱置,等地方意見溝通後再說。

  三峽鎮公所說,他們考慮到三峽長遠的經濟價值及今後的市區發展,才設計興建這座可供車輛通行的八公尺寬大橋。

  這番解釋,只說出題目,未能讓我們「聞其詳」顯得很牽強;不若祖師廟興建委員會主任委員李梅樹的說詞具說服力。他認為,要發展祖師廟的觀光事業,就要善加維護這處古蹟;如要建橋,便不該建供車輛通行的大橋,而應建具有中國傳統風味的拱形人行橋,才不致破壞祖師廟的景觀。

  據我們所知,台大土木系副教授夏鑄九及中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王鎮華等民俗學家是這麼主張。他們認為,三峽鎮的民權街老屋、祖師廟與三峽河堤,構成三峽鎮最具特色的觀光地區;應以祖師廟為核心,銜接民權路老屋,以三峽的「染坊」為號召,才能吸引外地遊客,繁榮地方。

  我們同意這一看法。都市計劃一定要配合當地的開展,並適度保存當地的特色。興建這座大橋,將祖師廟前的廣場一分為二,勢必破壞了廟埕的景觀與寧靜肅穆的氣氛。祖師廟是古蹟,當然不可遷移;而那座大橋卻可建在別處,依然能達到便利交通的目的。如何取捨,應該是顯而易見的了。

  台北市古蹟之一的北門,就因為建橋便利交通而損及景觀。我們豈可任令三峽祖師廟變成第二個北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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