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五年,從師大美術研究所畢業後,我在東吳大學社會學研究所進修完成碩士論文《藝術與色情︱臺灣社會現象解碼》。在那個年代裡,解嚴初期,這個議題在台灣美術研究上尚未引起廣泛注意,初生之犢如我挑戰社會禁忌,雖自認勇敢其實心裡也頗為忐忑。還好是在學院的保護傘之下安然無事,之後也以中英文發表在各種刊物,去年還有記者專訪。
這本學位論文盤點與分析台灣社會中藝術與色情的諸多大小論爭發展歷程,包括這次李梅樹紀念館「春色無邊」展引起爭議的看板作品,還有報導中鹽月桃甫的裸體畫被披上毛巾遮掩、任瑞堯的兒童池邊《放尿圖》、謝孝德的女性大腿綁紅帶的《禮品》事件、華南銀行三美圖事件(也是李石樵)、國父紀念館「裸露一率禁止」律令等等。看到此議題再次被炒熱,不知要說「與有榮焉」因為有先見之明,還是慨歎三聲因為我們的社會還是不夠包容,文明進步不夠快?當今網路色情氾濫到不行,台灣輿論還在糾結於一張規規矩矩到不行的裸體畫掛在公共空間妥不妥當,會教壞囝仔大小?
在此事件中,學者專家們提出的意見中包括糾正、慨歎、譴責、聲明,或述列台灣美術發展案例,甚至空間展示策略之分析,或有老師挺身反駁並在校園進行機會教育…這些都有助於「以正視聽」,但有一個層面在這次討論中是被忽略的:權力與論述。
我的論文其實受法國思想家傅柯《性史》與《規訓與懲戒》的啟發。一言以蔽之,性的禁忌和權力管控有密切關係。兩點觀察點值得一提:
一、輿論一旦發動冒犯禁忌的討伐,其實反映社會根深蒂固的意識形態與刻板印象,兩者均與長久以來道德約束有關。換言之,色情控訴其實是權力無所不在的顯現。不要以為西方社會比較開放。剛剛發生不久,去年,義大利某小鎮的美人魚裸雕因豐滿身材而被抗議,美國佛羅里達州一所學校校長被解職,因為在藝術課介紹米開朗基羅的《大衞像》!
二、評論中有人認為李梅樹紀念館因為沒有在館內展示圖像導致爭議擴大。那麼,我要提醒:一九九一年北美館「貢巴斯與羅特列克」展因民眾抗議展場內有色情疑義,乃開始在展場入口處貼上警示標語,乃成為台灣各大小美術館自我分級之濫觴。誰說展場內就保證不會有色情的指控?如果「春色無邊」改名更有道德暗示來規避就有效?這些種種區隔設想更凸顯權力無所不在的事實,只不過暫時沉默不語而已。
李梅樹紀念館「春色無邊」展說明了「讓藝術歸藝術、政治歸政治」是一種自我安慰的迷思。當年拙作結論曾預言:權力絕不放手,爭議會一直竄生。另一方面啟發吾人:藝術的自由不是來自於自我宣稱或安慰,而是不斷地在對抗與衝撞禁忌中獲得進一步的澄明。
(作者:澳洲國立大學中華全球研究中心訪問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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