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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祖師廟、庄役場指定為古蹟
吳瀛洲|中華日報/地方綜合 |2018年4月22日
  新北市再添兩件珍貴文化資產,位於三峽區長福街一號的「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廟」,三峽中山路十八號「三峽庄役場」(原三峽歷史文物館),經新北市政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史蹟聚落建築群及文化景觀審議會決議,指定為古蹟,並分別於日前發布公告。

  新北市府文化局表示,「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廟」肇建於清乾隆年間,為地方的信仰中心,一八九五年乙未割台之役,曾作為抗日義軍大本營,具有重大歷史意義;而廟宇建築是由藝術大師李梅樹督造,廟宇的營造與裝飾多出自當時知名匠師與藝術家之手,富有高度宗教藝術美學之價值,被喻為「東方藝術殿堂」。

  「三峽庄役場」創建於一九二八年(昭和三年),一九二九年完工,後經一九四五、一九八六、一九九二年數度改易使用單位,包括「三峽鎮公所」、「民間團體聯合辦公廳」、「機關聯合員工消費合作社」,至一九九五年改稱「歷史文物館」,見證三峽地方治理的歷史變遷,極具地方歷史與行政變革之意義。

  文化局表示,三峽祖師廟、庄役場經市府古蹟文化景觀審議會決議指定為古蹟,後續市府將進行相關文資調查研究並依此進行修復,讓人文薈萃的三峽再添文化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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