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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夕照美景不保 藝文界搶救
蘇芳禾、凌美雪|自由時報/生活新聞∣2013年8月29日
  台灣近代畫家陳澄波一九三五年的畫作「淡水夕照」,日前於香港佳士得拍賣會上,以新台幣近兩億元價格拍出,淡水夕陽同時也是台灣八景之一,每年吸引成千上萬遊客前往。

  知名詩人鴻鴻昨天指出,新北市政府竟要花一百四十七億元,在淡水河口建一座阻斷夕陽的大橋。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對此表示,在沙崙也可以看到淡水夕照,市府認為夕照不屬於文化景觀範疇。不過除了鴻鴻,紀錄片導演施云、歌劇界大老曾道雄、淡江大學建築系教授劉欣蓉等人都出面聲援。

提報文化景觀 屢遭打回票

  施云指出,藝文界今年五月就曾為此事集結,遺憾的是,環評仍在六月通過。文史團體雖不斷試著將淡水夕照提報為文化景觀,但每次都遭新北市文化局以「非文化景觀範疇」打回票。

  鴻鴻不客氣地說,文化部不要變成笑話,所指定的文化遺產都被破壞殆盡,樂生療養院被拆除,如今淡水夕照也要不保,應努力與地方政府溝通。

畫家愛取景 未來美景毀容

  除了陳澄波之外,多數前輩畫家都曾以淡水為標的取景入畫,時至今日,仍有不少藝文工作者,情願捨台北市區,蟄居淡水生活創作。橫跨一整個世紀,畫家們的淡水風景,無論以觀音山為象徵性地標,或是層疊的洋樓、屋舍,沿著曲折的水流蜿蜒入海,無不令人動容,很難想像這樣的美景,將會被一座橫陳的大橋穿破。

  前輩畫家李梅樹也曾為淡水留下名作,李梅樹的兒子李景文,也反對淡水蓋大橋。他說,景觀破壞無庸置疑,且淡水河口拓寬後就易致水災,再造一大橋恐怕更影響水流,淡水目前急需要的公共建設不是蓋那座橋,而是先提出解決目前交通壅塞問題的辦法。

  民進黨立委鄭麗君表示,文化部成立至今,從來沒有保存過什麼古蹟,只有在行政院被砸雞蛋的時候,立刻派人至現場勘察,恐嚇民眾觸犯「文化資產保存法」。

  新北市文化局文資科長曾繼田回應,本案是根據文資法施行細則第四條規定,「人跟自然互動形成的景觀才能算是文化景觀」,夕照是自然現象,與文資法施行細則不符。此外,淡水夕照和淡水河口是不一樣的,提報單位不應將兩者合併辦理,「在沙崙也可以看到淡水夕照啊」。

文化局:換個地方 也能觀賞

  曾繼田表示,若「夕陽」將來登錄為文化景觀,主管機關要擬定管理維護計畫,夕陽沒有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如何擬定計畫?

  文化部文資局副局長粘振裕指出,「文化景觀」於二○○五年納入文資法,不過各地方政府在解讀或認定時常產生爭議,因為工程建設的官員未考慮文化資產,最後都是文化部出來扮黑臉。

  粘振裕建議,新北市應該用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討論淡水夕照是不是文化景觀範疇。文化部無法直接命令,只能用行政指導與地方政府協調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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