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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未見廣告名畫 住戶敗訴
彭華幹|台灣時報/台北都要聞∣2010年6月4日
  台北市信義區豪宅「基泰信義」住戶,認為建商售屋廣告聲稱,大廳將擺設國寶級大師李梅樹名畫,交屋後卻始終未見,提告要求給付畫作。法院審理後認為建商無交畫義務,判決住戶敗訴。

  繼「信義之星」推出的第二期豪宅「基泰信義」,由於吸引藝人張惠妹等知名人士入住,因而聲名大噪。建商並以一進大廳即可看到鎮宅之寶:國寶級藝術大師李梅樹真跡畫作「花」,作為廣告內容。

  判決指出,九十四年六月十六日,一名劉姓住戶認為交屋後卻始終未見李梅樹名畫,建商侵害住戶權益,因此向法院提告,要求建商交付畫作給所有住戶。

  基泰建設則辯稱,廣告中的相關字句,只是形容建築將有「如藝廊般的真跡迴廊」,也以更高價的藝術品代替,認為並無違約欺瞞情事。

  基泰建設還說,原始的十六位住戶,對於是否購入畫作放在大廳一直未能達成共識,後來,公司已經以更高價的藝術品代替放在大廳,由於沒有住戶有意見,顯已構成默示契約變更。

  基泰表示,劉姓住戶當初是以每坪六十萬元的價格購入,在九十七年四月,就有住戶以每坪九十八萬元、每個車位五百萬元的價格轉售,今年的行情更已高達每坪一百廿萬元,認為並未因沒有李梅樹的畫作而受有任何損害。

  全案經法院審理,法官認為雙方簽訂的買賣契約中,已約定建商對於大廳懸掛的畫作有修改權,住戶不得異議或藉此主張任何權利。並認為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建商並無依廣告給付住戶畫作的義務,因此判決住戶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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