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林舊橋獲台北縣政府指定為古蹟,使得北縣列縣定古蹟或歷史建築的橋梁共達5座。這些橋梁各具特色及歷史背景,有的只剩殘蹟,有的仍具交通功能,有的規畫為觀光徒步區。
文化局指出,北縣第1座橋梁古蹟是清朝咸豐10年(西元1860年)興建的「淡水公司田溪橋遺蹟」,橋梁因年久屢經洪水毀壞,現僅存保留原處的橋墩殘蹟,又因淡海新市鎮整地時破壞,如今多數殘存遺蹟已被移至他處,留存的一塊石碑現移至淡水鎮育英國小,橋板則僅存1條,放置淡海太子廟代為保管。
第2座橋梁古蹟為70餘年歷史的「三峽拱橋」,是至今仍具交通價值的文化資產,且有「拱橋」和「虹橋」美稱,造型及裝飾為昭和年間風行的「Art-Deco」新藝術風格,著名藝術大師李梅樹還曾以三峽拱橋為題,創作「三峽春曉」名畫,去年5月公告為古蹟。
第3座橋梁古蹟是位大屯溪上的「三芝三板橋」,今年1月指定公告為縣定古蹟,這座百年歷史的石板橋由先人以土法煉鋼搭建,雖是小橋卻見證先民篳路藍縷,至今還通行。
唯一登錄為歷史建築的瑞三運煤橋,與選煤廠、運煤鐵道、洗煤機具和廠房,同屬瑞三礦業所有,94年底登錄為歷史建築。運煤橋是瑞芳猴硐地標,目前由縣府觀光旅遊局規畫為煤礦生活園區,帶動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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