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入現址已有七年的李梅樹紀念館,由於使用執照核准用途變更,北縣府工務局日前發函要求限期改正,館長李景光表示,政府從未積極輔導民間博物館、紀念館成立,「博物館法」又遲遲未能完成立法,為此他不排除將成立十餘年的紀念館封館。
八十一年間成立、並於八十四年遷入三峽中華路現址的李梅樹紀念館,由留學日本東京藝術學校的先輩畫家李梅樹子女共同成立,專以展覽、收藏李梅樹的畫作、手稿、用具、證書及畫稿。
李梅樹次子、同時也是紀念館長的李景光表示,由於出生三峽的李梅樹教授,與三峽祖師廟息息相關,為此家屬特別選擇在三峽地區成立李梅樹紀念館,希望能透過展出李梅樹教授的作品及相關史跡,讓民眾了解到李梅樹和三峽及台灣美術史的密切關係。
但就在紀念館營運多年後,縣府工務局突在七月廿五日發出公文指稱,屬於「休閒、文教類」的李梅樹紀念館,尚未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為此,工務局要求館方在九月卅日期限前,報備改善防火區劃分隔牆及內部裝修防火建材。
此外,工務局又於本月十日發函表示,館方原申請使用執照用途為「店舖、集合住宅」,但卻未經許可擅自變更「展示廳」,要求依建築法相關規定補辦變更使用執照。
收到公文的館方,對於縣府工務局的要求大為不滿,李景光表示,紀念館純粹是李家兄弟姊妹為懷念李梅樹教授集資貸款設立,甚至還免費提供三峽鎮民參觀,並不是以營利為目的,但縣府卻以商業規格要求紀念館申請使用執照,實在說不過去。
李景光說,為了要讓紀念館走入正軌,館方在今年三月間還特別向文建會「一鄉一館」計畫提出補助申請案,希望能藉由文建會協助讓紀念館運作合法化。
李景光指出,目前紀念館收取的每人五十元清潔費用,僅能支付館內的水電支出,根本不敷畫作修補及維護,更遑論是要價數百萬元以上的防火建材及變更使用執照費用。
由於無力負擔額外支出,又不願意賣畫圖存,李景光表示將在今日前往縣府與工務局及高層協商,希望能找出解決方法,否則將不排除以封館方式,以避免遭到罰鍰及斷水斷電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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