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九日舉行的拍賣,拍賣前質疑聲浪早已四起,已逝前輩畫家楊三郎、劉啟祥家屬認定拍品是偽作,李仲生、席德進的學生也否定拍品為老師所畫,而且都指證歷歷。新業拍賣不得已而撤下了部分被質疑的拍品,撤拍件數之多,又創了紀錄。
無論如何,新業拍賣的活動已然過去,但藝術市場偽作問題,以及如何重整台灣藝術市場新秩序,還是要嚴肅以對。以下的這個問題,社會大眾不妨琢磨琢磨。
拍賣圖錄內容爭議之作超多 設計上顯見非為圈內人而來
第一,拍賣目錄厚厚一本,從裡到外除了見到該拍賣公司執行長一人的大名外,舉凡正常拍賣目錄應該具備的公司組織、部門主管、諮詢專家等相關基本資料都未見諸白紙黑字,有違常理。而拍賣當天,執行長兼拍賣官經驗不足,舉例來說,通場拍賣,拍品「成交」時,竟都不公開讀出得標者的牌號,只此一端問題不小。
第二,拍賣圖錄的內容,爭議之作超多,而「設計」上卻顯見非為圈內人而來,許多花樣,藝術市場中人是一望即知,但圈外人的企業主或頂客族,在經驗不足下,很容易誤解。如圖錄一開始「敬邀」一文,就不斷強調此拍場「所有藝術品訂定的底標價格均比以往市場價格要低」,這些說詞,對熟諳藝術市場的藏家買主早無說服力,加上拍品中滿是陳澄波、廖繼春、李梅樹、林風眠、常玉……乃至西洋大師莫迪里亞尼,設計似乎是針對「新手」而來的促銷手法。外行人若有「撿便宜」的心態,便可能低價買到有問題的「名畫」。
第三,拍賣圖錄中,有兩成(二十九件)拍品,在來源上煞有介事地註明「原收藏者直接購(得)自畫家本人」,被指是個唬外行人的「空頭」保證,這些老輩畫家早已過世,又怎能證明到底是不是得自畫家本人。
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大部分陳澄波及廖繼春的拍品,還提出「請參考某畫集、展覽第幾頁作品的備註」,並將這些「參考」作品的圖片印在拍品旁以資對照;然而,這些「參考」之作,都是公認畫家生前的代表作,具藝術修養和美感經驗,就可判定拍品的不實,無論筆觸、肌理、結構、色相等元素皆有極大差異,如此毫無「參考性」的方式,對圈內人來說是自暴其短,但一些沒經驗的新買家卻可能無法分辨。
第四,過去,台灣本土畫家畫價被炒作過高,是不爭的事實,但受到影響的,是那些被業者過度膨脹藝術成就而禁不起市場考驗的畫家;而如陳澄波、廖繼春、李梅樹……等藝術史定位與市場價值等量齊觀的名家,卻一直還是藏家競買的標的,今年四月二十八日香港佳士得編號十四陳澄波(嘉義公園),仍以五九七.四萬港元創下畫家最高成交紀錄,就可作為明證。也因此,這些代表性畫家大作的真跡在市場上可說是一畫難求,而新業拍賣卻一次推出陳澄波、廖繼春、李梅樹……等各五、六張爭議性畫作,底價遠低於行情,還對外美其名為「藝術品不能曲高和寡」,很難獲得藝術市場人士的認同。
面對嚴重的市場脫序 畫廊協會、文建會應該正視
第五,面對如此嚴重的市場脫序,畫廊協會應該更具有魄力與主導性地站出來揮舞正義大旗,雖然座談會開了,陳情書遞了,但效果似乎不大;對新業的大動作,連署書上連「新業」二字都沒提到,抗議陳情,起碼要有明確的事實或對口,否則形如空談,也無怪乎接受連署書的文建會要說制止這場拍賣「於法無據」。
第六,許多本土前輩畫家的爭議性作品,出現在新業拍賣,有的家屬、學生憤憤然提出抗議;有的家屬、學者相對漠然,其實消極的不聞不問,獨善其身,助長了偽作充斥的氣焰,藝術市場的沒落,這些漠然的人士也將擔負起「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的罪名。
第七,藝術產業相關法令的明確訂定,是政府有關部門責無旁貸的事;尤其看了新業拍賣,若張三李四都能執槌當拍賣官,藝術市場豈能不亂;連藝術市場落後台灣的中國大陸,都早在數年前完成了「拍賣法」,建立同業公會,而且拍賣官也須有政府核准的執照,台灣卻至今毫無下文,政府單位何以輕視藝術文化產業到如此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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